一人公司的性质是什么?新公司法怎么确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6:47:26
应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还是----?

一人公司原则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但为了防止该公司唯一的一个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又规定了一些有别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而不是3万),采法定资本制,即需一次缴清。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人,则该公司不能再设一人公司。
3、必须对外告知其为一人公司(身份公示)。
4、强制审计,接受外部监督,(因为无监事之类)。
5、新公司法规定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即揭开公司的面纱),该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特殊表现就是,先推定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如果股东能举证其公司财产的独立性,该一人公司才是承担有限责任。这样就加重股东的举证责任并起到监督的作用。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