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二手房中遇到的问题请各位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57:53
关于买二手房中遇到的问题请各位帮忙,谢谢
我买了一个二手房,总计42万,现在已经过完户,并且正在办贷款,我已经付给了卖方20万,由于公集金贷款需四个月才能全部款到对方帐户,在此期间,现在以下问题:
1、由于当时没能商量及合同上也没有写明住的时间问题,我是否付完首付及过完户就有部分使用权力?
2、对方声称要把他的家电买卖给我,由于我看已经使用六年家电(有的比现在的新的要的价格还要高)接近使用报废时间了,所以不想买,卖方却声称,如果我不买的话,他就拆掉的同时把地板及马桶等不能搬走的也给砸坏,这样的话我有无权利干涉此事呢?
谢谢,希望有经历房产的专业律师给解答,再一次谢谢!
忠心的谢谢zheng2yi3 及suncm0715的回答,但是卖方不同意现在入住,非要等到全款到帐,此时我又怕被破坏怎么办呢?中介是否有责任负责此事呢?

第一个问题,如果合同没有对交接、入住时间作特别约定,那么你付完首付款,办完过户手续后即可入住。因为过户手续一完,你已经变成产权人了,房子属于你的了。你当然有权随时入住,如果对方不迁出就是侵犯你权益的行为。
第二个问题,对方是无权要求你买他的家电的。关于他要拆掉地析和砸坏马桶的行为也是不符合你们的交易目的,虽然你们对这个问题没有约定,但应视为你买的是现有标准的装修房,地板和马桶可视为房屋的附属物,是入住的一个条件,如果对方把地板及马桶砸掉,是一种交付不合格行业,也是一种违约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房屋中介公司已尽了它的中介服务义务,这件事情和它的义务无关,它无须负责。

1\首先要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过钥匙交付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则在办理完毕过户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钥匙交接,并入住.
2\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双方是否就交接的时候,房屋里面的附属物品是否约定归属,如果没有约定归属的,则可搬动的物品归出卖人,不能搬动的则归买受人所有.

你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上诉啊!应该有六成的把握。楼上两位说的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