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故意伤人罪吗?应该建议怎样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6:11:58
一个被通缉的杀了很多人的暴力杀人犯,一天夜里突然闯进了某乡村的甲家,此犯但是只想寻点吃的,并无要侵犯甲的意图,甲认出了此犯,但是,当时根本无机会也不可能有区何有关部门报告。然而,甲知道一旦让此犯逃离,他随时有可能再伤及更多的无辜,并且,一旦走后想再抓之也将何其难!故而甲乘其不备,用刀砍伤了此犯或者杀了此犯。(空手或棍棒等甲的体力不是此犯的对手,甚至有可能死于此犯之手)
甲这是故意伤人罪吗?应该建议怎样判决?
请帮帮我,谢谢~~!
哦~那请问应该怎样量刑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吗?请问哪里可以找到法律依据?

甲这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根据具体的情节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是故意伤害罪,法律在具体的事件上是人人平等的,如果抛弃杀人犯这个概念,甲从背后砍伤此人,肯定定为故意伤害。
在打斗中只有一种可能没有罪,就是正当自卫,首先,杀人犯攻击甲,然后甲自卫,与之打斗,将杀人犯打伤,无罪。但是如果杀人犯打不过甲,逃跑了,甲追上杀人犯将其打伤,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因此,这个案例应界定为故意伤害罪 ,具体判决需要法院裁定。

抓逃犯本身就是立功表现,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从你讲的这种情况看,是有故意伤害的故意,所以一般来说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致人死亡);如果事先并没有伤害对方的想法,对方抗拒,后致人身伤害的,一般来说不会判刑,或者只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