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趣的问题...关于杀一个已经被自己"杀"了的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08:41
一个电影里曾经出现过的故事,一个人因为杀了一个人而被判罪入狱,但其实是被陷害的,那个他所谓杀的人并没有死,在刑满释放后,他找到了那个人,既然他已经为"不存在的谋杀"而服过刑了,而他要是再杀了那个人,他是不是还要再去服刑?

肯定要去服刑的!前面一个是法律拟制的“人”,后面一个是事实上的人。法律保护他所认为的所有“人”的权利,生命权更是如此!事实上,我们可以把他理解为两个人,尽管杀人者已经被因为杀了此人而被判刑了,但后来,他所杀的“此人”已变成“彼人”了,只要生命事实上存在就行了。

看<越狱>想到的吧?
回答是肯定的
法律会先还原那个原来以为"死"了的人以法律上"活人"的身份
再判杀人者谋杀罪的

当然还要去服刑 那最多是能是个误判

这次服刑可是真的。哈哈哈。

无聊

我觉得他得服两次刑,其中一次为误判,一次为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