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有关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9:21:44
亲戚家小女孩9岁,在邻村玩耍时,不小心跌倒在路旁石灰堆中,这堆石灰是别人家建房备的料,其周围无任何防护和警示,更要命的是,小孩倒在石灰中后,石灰的女主人在慌乱中将小孩双臂放在水龙头下冲洗,加重伤势.
现在,已经花去2万余元,双臂伤势仍然严重,医生说是感染了,伤口不见好.因无力支付巨额费用现在家治疗.石灰的主人只拿出2千元了事.
请问:亲戚一家人能不能要求石灰主人赔偿经济损失?

石灰的主人应对该损害和扩大的损害负责.

堆放石灰又没有围栏和提示,属于危险行为.应该负责.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为准.

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我支持你

可以起诉,没问题。

能,这是双方的责任,首先是他没设防护,还有就是他错误的急救措施,毕竟孩子还小,根据法医鉴定,在分清责任,2000元是不够的,所以可以要求他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