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孩子是否有遗产继承权?比例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52:12
李某赵某夫妇二人离婚。幼子归女方赵某。
赵某独自抚养幼子,离婚后赵某无房,没有经济来源,远走新疆改嫁王某,孩子改姓王,赵某5年前去世。离婚后李某从没尽抚养义务,并且失去联系。
多年前得知李某再婚生有一男一女,现子女都已成家。
现在,李某病危(现处昏迷之中),李某一子、一女、一老伴健在。
请问李某前妻的孩子在有遗嘱或无遗嘱情况下继承权是怎样判定的,比例是怎样的。

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前妻的孩子怎样做有利。
50年前离婚

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继承 没遗嘱按法定继承 李某的财产有一半是共同财产要先分出来 另一半做为遗产由李某的老伴一子一女和李某前妻的孩子四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另外赵某的孩子和王某形成抚养关系 对王某的财产也有继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李某有遗嘱的情况下: 遵从遗嘱对遗产进行继承
李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应先从李某遗产中的一半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划分给健在的老伴,然后另一半则按相等比例分给老伴,一子,一女,前妻的孩子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