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投标,名称相似,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43:31
两家公司参与投标,一家名称为环宇实业有限公司,一家为环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各位独立法人,是否合法?

如果这两家公司仅是名称相似,而并无串通投标或一家公司两次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应该认定为合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比如说,如果环宇实业有限公司是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那么,"环宇"这个名字就不能在整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内出现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

如果两公司是在不同省份,或自治区或直辖市登记,那么可以使用,合法.

如果环宇实业有限公司是在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那么"环宇"在全国就是唯一的.

所以,要判断是否合法,必须先确定两个公司是在哪登记的,以及登记时间的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