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预提费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9:23:39
单位租赁的房屋,一直都拖着未付房租,但以前的会计每月都有预提的.
由于过去是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单位,所以这笔预提费用也就一直挂在帐上,未作任何处理.
但是现在单位要转为查帐征收的了,那么这笔预提费用应该如何处理呢?
对于以前年度已预提的,一直挂在预提费用贷方的这笔余额要怎么办呢?
对于以后,还要不要再预提房租了呢?
究竟要如何帐务处理,才能够合理避税啊?
请各位高人支支招,刚做会计呢,还什么都不懂,先谢谢了.
先谢谢回答我问题的人.
可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啊,因为没有租赁合同,就口头协议的那种啊,老板的意思是拖着了.
可是这样只是预提没有支付,会不会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啊,还有以前的那些,会不会也要调整啊?
除了所得税外,会不会还有别的方面啊,比如要替对方代扣代缴什么的?
唉,一头雾水啊!

对于以前已经预提的房租,如果还没有支付,那就挂在帐上就可以了.
无论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只要你还在继续租用,那必须要预提的.

拿出房屋租赁合同,看看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问问老板租金还用不用支付,
不管支不支付房租,在租赁期限内每月继续预提,因为这样可以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预提费用就挂在帐上吧,没事,因为有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