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象被婚庆公司拿来宣传,且未经本人同意,是否构成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可否要求物质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6:43:44

已经侵犯肖像权。
对于物质赔偿,你要有事实证据来证明你的损失,精神赔偿要有完整的计划书,而不是盲目索赔,一般这种情况都应协商解决。

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你要证明你的损失。

看你是什么心态了

可以

已构成侵权,可以要求物质赔偿.
参考法条:《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是未经许可而制作、使用他人肖像,且无正当理由。婚庆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此要件。至于是否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才构成侵权,在现在已经逐渐不采用。
其他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0、151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已构成侵权,可以要求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