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算谁的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14:03
比如说,有一个人向我寻衅。我报了警,警察来后由于没有发生什么事只是说了一下那个惹事的人。警察走后,他又来找事了。于是我警告了他,他不听,进一步向我挑衅,我又警告了他。然后他还是不以为然,态度十分嚣张。于是我打了他,假设 我给他打成2级残废。期间我没有使用任何凶器,就是凭双手打的。。
我觉得这件事是他自己活该,但也有人说这是犯法的。。。我也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了。。/
最轻这件事会怎么处理?能私了吗?他要不同意私了我会被判刑吗?

面对这样的无赖,很无奈

如果是你首先动手,把对方打成2级残疾,公安肯定不会认为是一般的 打架行为,你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

如果公安真的追究你责任,你可以采取以下的做法,尽量减轻自己的处罚:

(1)提供你在对方挑衅后曾经报警的证明(公安应该有纪录),你多次警告对方,对方仍然挑衅的证明、证人,表明你确实是忍无可忍。

(2)向公安说明对方是怎样还手打你的,他还手是否比较残忍,你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和他对打。一句话,把问题往相互斗殴的方面靠,即双方都有过错,责任不全在你。

(3)承认自己一时冲动打人,表明自己的悔罪态度,和对方就赔偿金进行协商。

(4)有能力的话,请个律师。

补充:由於你触犯了刑法,原则上是不能私了的。但是在现实中有 私了的例子,但是对方可能趁机要你一大笔钱,同时要公安同意放你一马。很遗憾,你有可能被判刑。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_^

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是谁先动得手。

对方丧失对你继续侵害的能力后,你是否还在动手

对方被打倒后就不动手的话,造成残废没什么大事

如果对方被打倒后,你还继续打,造成残废应该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行为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毕竟国家没明文规定不可以挑衅他人 宪法也是不完整的

世上存在这些败类太多

他若没动手,你先动手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