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汽车追尾巴,责任该如何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19:39
细节:
骑摩托车横穿马路,
在过马路途中被一辆汽车追尾,
摩托车与人被撞出好几米,
身体擦伤严重,手臂,肩膀骨头受伤
轻微脑震荡
司机下车时穿着拖鞋,并要求私了
被拒绝后报警.
随即被120送往医院.

试问 该责任应如何认定?
首先摩托车横穿马路是因为从A地出来后是逆行 要从此地到对面顺行道,这是必经之路.

其次 摩托车是接近过去马路时 被一辆车速很快的车碰到车尾,导致摩托车倒地将人摔出

其三 如果在事发20天后,处理事故的交警方迟迟不出责任认定,并且不主动录笔录和支付住院治疗费用,请问是否是警方失职或者不作为 如果是这样 被撞方最好怎样处理?

楼上两个都不懂法律,不管什么情况,追尾的话谁在最后谁负全责,交警不作为估计是那个撞你的有门路,找人了,建议你直接去法院告。

追尾一般都是后车的责任

双方均有责任
但是即使是摩托先错,主要责任还是汽车,这就是法律,不外呼人情。

双方均有责任
不过通常会倾向于撞人一方需要负较大责任,交通肇事罪
双方均有责任
但是即使是摩托先错,主要责任还是汽车,这就是法律,不外呼人情。

双方均有责任
不过通常会倾向于撞人一方需要负较大责任,交通肇事罪

摩托车是弱者,汽车应该先带你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