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丙各构成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21:18:14
甲因其弟与乙等人斗殴吃亏,便驾车在路上拦截乙等人,后丙等人也先后来到路上参与拦截。当乙乘车途经时,丙到车前辩认出乙。乙乘车逃跑时,甲驾车追赶,并将乙乘的车撞坏。这时丙持枪朝乙头部开了一枪,致乙当场死亡。甲、丙等人逃离现场后,丙独自潜逃,甲将作案用枪支埋藏后潜逃。后甲、丙二人先后被抓获。
第一种意见: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明知丙持枪故意杀人,而将其作案枪支予以埋藏,隐匿罪证,构成包庇罪。
第二种意见:甲驾车追赶乙,将乙乘的车撞坏,致乙不能逃走而被丙枪杀。甲、丙二人为共同犯罪,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三种意见: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因无杀人故意,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哪一种意见正确?

依刑法 是第二种意见正确

他们两人是有预谋的共同犯罪,不论谁杀人,不论各自在中间起了什么作用,只要是共同参与即是共同犯罪

丙是主犯,甲是从犯

个人赞成第一种。
因为甲、丙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既两人没有预谋犯罪,所以不能够成立共同犯罪。
第三种就更离谱了/

甲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
甲虽然没有实施杀人行为,但具备作案的动机,客观上也实施了追赶这一意图威胁,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的行为也是导致犯罪后果产生的原因之一,况且甲有义务制止丙的犯罪行为,而且是可以预见到的,故不属于过失行为,负连带责任。

如果甲没有共同杀害乙的意思,则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第三种意见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