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祖父遗留房屋重建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46:44
祖父生前生有十个子女,老十幼年时已逝。(祖父为农村户,广东五华,在地图右上角的地方)祖父生前有房一座,一直未办理相关证件(房产证,土地证等)。
祖父逝后(二十多年了,现祖母仍康健),九个子女有分家(对祖父遗产及其它财产进行分割)。祖父留下的房子分给了父亲等四兄弟,每人各占一个角。(相关证件,手续亦未办理)
约两年前(还差两三个月才有),在大伯(已过继给祖父辈的一位族中长辈,后又到了香港并取得香港户口或说其它什么东西我也不清楚反正他现在是香港人了)的主张下(主张是由他出资重建,并无相关书面协议),以七叔(户口已迁出,不在该村)名义在该房的土地上重建新房(据称已取得土地证,还是红本本,该土地证所有人为七叔)。建房时大伯等四兄弟有书面约定该新房为四人合建房,建好后四人仍各占一角(具体协议内容不清楚,大致有这个意思。协议未经公证)。现新房未完工。约半年前大伯要求建房费用分摊,大约五万。父亲因经济不允许未同意分摊。后大伯同七叔又要求统一装修,分摊装修费。父亲也未同意,并主张自己的那份先不装修。于是,大伯同七叔以父亲未分担建房费用又不出装修费为由,主张原定分给父亲的那一份不再分给父亲,或由父亲打下欠条,在清还前不得入住。

问题:
1、祖父留下房屋,大伯等四人是否有合法所有权?对该房所在宅地是否有合法使用权?现是否可以补齐相关手续?
2、旧房已拆毁,是否还可以主张相关权益?是否有相关的诉讼时效?
3、相关部门发给七叔的红本本是否合法有效?如无效应当采取何种办法?
4、那份重建协议是否有效?
5、父亲不装修的主张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6、大伯同七叔不分给父亲的主张是否合理法?大伯同七叔未清还不得入住的主张是否合理法?父亲应如何主张相关权益?

1、祖父的子女均有权利。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不用办手续。
2、当然可以,放弃重建的可以向重建的人要求补偿,也就是说房及地如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祖父的子女均等,当然对祖父尽义务多的子女可以多分比例,这是继承法的问题。对于重建可以无偿放弃也可有偿放弃,如果不想参与重建,可以让其他人给予补偿。诉讼时效从知道事情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
3、程序正当合法就有效,有异议可申请撤销,要提供证据。
4、有效,如无欺诈之类。
5、他们有权做对房屋做有益的处理,如想共同共有,还是要承担费用。但此权利只限于对房屋进行居住必要的装修,不含豪华装修。如果是豪华装修,不同意的的只分担居住必要装修部分。
6、不分不合理,他们说了不算;房是物权,欠装修费用是债权,物权优于债权受法律保护,可以入住,但早晚要承担装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