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新劳动法的问题,懂的请进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7:18:35
1、我在公司己经服务了5年,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要求签新合同,关于那个辞工补助问题,是不是从现在才开始算起呀,那以前做了那么多年不是一点也没有用了!请问我可不可以追回那5年的补助呀!
2、我在厂里做了5年,只有2004年保了一年社保,到现在一直没有,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3、公司里把星期六和星期一对调,这样做合法吗?

1、你原来一直的公司做事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是按事实劳动关系来处理的。这样的情况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由,那么,公司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你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证明你一直在公司工作,比较有利的证据是厂牌什么的之类,或者是公司一直在给你发工资,比如说有工资条,有银行划扣之类。
2、他们不给你买社保这个是违法的。因为即使是对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得买社保。你可以要求买的。如果不买,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而且,在你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也可以一并要求。
3、最后的这一点是合法的。其实把星期六和星期一对调就是让你们在周末加班,但是后来的星期一休息就可以看成是给你们补休了。只要不是法定节假日,这个是没有加班工资可拿的,因为他给你补了休。其实,这完全属于公司行使企业管理权的范围。

1.以前的工龄也是算在内的,但是你要有合理的证据或者证言来支持你的观点。
2.他们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3.对调休息天是合法的

1、关于那个辞工补偿问题,应该是从现在才开始算起;以前的要按劳动法和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办。
2、在厂里做了5年,只有2004年保了一年社保,到现在一直没有,他们这样做不合法,可向劳动局举报。
3、可以的。

公司管理人员学法了,懂得合法用工了。跟你签合同,并给你上保险补保险是件大好事,你放心好好工作吧。祝你在工作上做出成绩。上面5419回答的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