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06年签订的,09年才到期,并且注明要违约金5000元。如果我想提前解约是否需要交纳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05:43
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你可以与甲方进行协商 说明你要解除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契,假设甲方在合同期内对你的职位或者制度进行调整 你不能接纳 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法规定 如果乙方患有疾病且不能从事甲方所支配的劳动时候 乙方持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 可以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 具体你可以质询一下劳动局

乙方提前30天提出离职请求 经甲方同意后 乙方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双方提前沟通好了,就可以免交违约金

合同上应该有解约一项,首先是协商解决,双方都同意可以不用违约金,否则就按合同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