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的交通事故一般赔偿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53:08
前一阵我朋友把一个74岁的男人撞死了,可是我朋友开的的摩托车没有参加第三者保险,而且现在交警大队出的事故认定书上,判决两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赔偿多少钱???
该男子是72周岁,本人是江苏海门的,而且该人是农村户口,哪个人可以给我一个大概的赔偿数额?

根据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于对方是行人,你的朋友作为机动车一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与行人是否有过错无关。

  但是,不到一个月前即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重新修改了倍受争议的第七十六条。根据新的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行人有过错,你的朋友可以适度减轻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你的朋友应当承担60%至80%左右的责任(注意:虽然他们是同等责任,但是,法律的意图是机动车方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一定赔偿,因此,在同等责任下不是各自50%,而是机动车方多承担责任)

  但是,还有一个法律生效的问题。新第七十六条修正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新颁布的第七十六条并没有生效。也就是说你的朋友很可能还不适用新法,只能根据旧七十六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当然,由于各地都有自己的新交法实施细则,都不相同,你最好补充说明肇事地点,看一下地方法规的实施细则中是否有减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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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311/20031110203052.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一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