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没有错?怎么样依法纠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56:17
去一家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一家企业)应聘,用人单位展开了面试,笔试,打字操作考试等一系列考试,并且对应聘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后,打电话要求应聘者来上班,但是刚刚上班的是培训业务方面的知识.这个业务方面呢一共培训了三个星期,每个星期都要有业务上面的考试.此应聘者考的不算差.但在三个星期以后,竟然告之此应聘者不要来上班了,总结是看综合的..令此应聘者不但不能接受这么一个事情,更感觉这长长的三个星期的培训耽误了他在外面寻找另外工作的机会.最主要的是业务考试是这位应聘人并不是特别的差.不过此间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应聘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样的一个情况让应聘者感到了不公,这样应聘者有没有权利可以行使,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没有错??怎么样依法纠错??(忘了说从通知培训的那天起,平白无故的在单位培训了三个星期,并没有经济上的补偿,更没有餐饮及出行上面的经济补偿)

1、培训期间也应该有工资待遇。这家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2、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各给与经济补偿。

这家公司不是 每次叫一批人就说不要了吧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