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离职要不要交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6:51:02
我是2006年12月4日签的合同,当时合同上写了2008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如果违约离职就要付一个月的工资做违约金,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新签合同的话,就自动续签一年,但是到了2008年的时候新劳动法出台了,劳动法是有规定在一些情况下离职是不交违约金的,我进单位直接就上岗了,至今都没得到过任何培训,连企业文化课我都没上过,现在是工作得很不开心,真的很想走,但是违约金一扣我损失太大了,现在我没签新合同,合同是自动续签的,请问上面的违约金这项是否还有效,我现在提离职还要交违约金么?

应该不用,新的劳动合同法里说不用的,但要在离职的前一月把工作交接。

应该不用吧,这个合同本身就是有缺陷的。那尽早要辞职的,在当时不抽出异义就是续签,这样不是还要等到当时吗?

离职不要交违约金,合同不管用,在私企随时可以走,国企可能不一样哦

合同到斯后如果没有新签合同的话,就自动续签一年这一条在你2006年12月4日签的合同中有这条款吗?如果有的话就得交违约金,如果没有就不用了!

新《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劳动合同直接约束着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如果不赋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将导致劳动合同变相成为劳动者的卖身契约。一些用人单位常常利用其在劳资关系中的优势地位迫使劳动者与其签订一些限制劳动者行使正当权利的条款,如:劳动者离职违约金等。这些条款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非法限制剥夺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属于无效条款。劳动者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选择新的劳动者,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你不要相信合同,屁用都没的,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如果你签的老合同里有这条的话,应该是要付的.
但我觉得你可以好好跟你们领导谈谈,说说你不想再做下去的理由.私人老板一般不会强人所难.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话还是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来,而且要把交接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