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代位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8:26:36
我父母去世,留下部分遗产。我有兄弟两个、妹妹一个。而妹妹再1991年去世,妹夫另娶,多年没有来往。现遗产分配中,有些疑问。按照代位继承,我妹妹有两个孩子,是否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我妹夫可以吗?在份额上,是否是均等的 ?

你妹妹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你妹夫不可以。
在份额上两个孩子就继承你妹妹应该的份额,两个人平分。

代位继承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你妹妹的两个孩子只能共同继承属于你妹妹应当继承的那部分财产,你的妹夫不能继承。

补充一点:
若你的妹夫对你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则他可以代位继承。法律规定: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自己的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则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进行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