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却没收了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25:02
刚刚入职一个新公司,试用期一个月,但是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人事要我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并且没收了。
1. 我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离职证明一定要上缴给新的公司吗?
2. 如果我在试用期辞职,没有签订合同,工资如何支付?
3. 如果签订了合同,试用期离职时,能否开离职证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还有,扣压职工的证件中违反劳动法的,新的用人单位只有权看到原件,无权扣压你的证件.如果你向单位索要,但他们不给的话,你可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2.试用期的工资不能底于单位相同岗位人员工资和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工资的80%.
3.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可提前三日向单位提出辞职或者书面报告即可.(但是如果有培训的费用话,单位可能会让你进行支付)

四平劳动保障热线12333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这个问题不是很明确,应该是可以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