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应不应暴露电子眼位置 急!!热论ING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2:55:08
辩论题目 我方为不应该 拜托大家多帮我想想理由咯~不甚感激哈!!有什么都可以说的 哈 !!

正方:应该!国外和国内某些地方都已经这样了,经证明,突然出现在驾驶员眼前的电子眼会严重的影响驾驶员的驾驶,这样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反方(个人赞成这点):不应该!理由如下:
1、电子眼等监控设施本意就是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公布了位置,那么大家都知道什么地方有电子眼,行经该路段时就会格外注意,这就违反了它的初衷.这就像上级对下级的检查一样,如果提前告诉了检查时间、内容、地点等,那么下级肯定就会准备好这些资料,做好相关工作,这样的检查还有什么用呢?
2、电子眼附属公安部门"天网"工程,不仅仅是对交通安全的监督,而且也是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如果公布了电子眼的地点,又怎么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呢?
3、如果公布了电子眼的位置,大家知道了什么地方有,什么地方没有,那么在有的地方大家循规蹈矩,而在没有电子眼的地方都肆无忌惮的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更会加重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

我说两句,大家讨论的应该是测速的电子眼,而不是红绿灯那儿的,我认为无所谓隐蔽或暴露,或者就是隐蔽起来也没关系,广大司机朋友真正关注的焦点是电子眼前面的限速标志牌,有的地方这种标志牌是隐蔽的或者是若隐若现的,这就非常可怕了,还有可怕的是这种标志牌是变态的,明明是双向6车道的路,却限速40,诸如此类。综上所述,建议楼主更改命题为:交管部门应不应该设置若隐若现的和变态的限速标志牌?我的观点是: 不 应 该。

我的观点是: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

应该.安装电子眼本来就是为了提醒驾驶员不要违反交通安全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