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了?帮我想想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8:12:11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因为当时人在外地,结果按撤诉处理的,我知道法律上有规定没有新的理由要6个月以后可以再起诉的,我第一次起诉的理由是感情不合,现在我想不等6个月之后再起诉,那么我把理由换成对方不孝敬我的父母这个理由,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大家还能帮我想到法院受理的理由,那就太谢谢了?急等帮助!!!!!

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婚的,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你现在不是判不离,而是按撤诉处理了。所以,你随时可以再起诉离婚。

我建议双方最好谈一下,不用到法院,双方协调好了,直接协议离婚,去办离婚手续就好了!

既然都一起走过一段路徒,难道就一点都不能沟通吗?难道当年的选择都是没有一点理由的吗?非要走到法庭的这一步?不管谁对谁错?既然离婚的意向如此坚决,最好好聚好散,自己解决最好,毕竟曾经一起走过,闹到绝情的地步还是不好,难道回首往事,就找不到一点美好的记忆?希望你们最好能够谈判解决!

重申一下:最好双方好好的沟通一下,协议解决最好!如果有孩子的话,这样子更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1、"法律上有规定没有新的理由要6个月以后可以再起诉的”这样的规定是一般规定,不适用于离婚案件,离婚案件随时可以起诉。

2、离婚的最合法最有力的理由是“感情破裂”夫妻关系不能继续。你只有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举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胜诉的可能性才大。

《民诉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即使是撤诉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也是不可以起诉的!!!各位大哥啊!!

不过!你可以创造新情况新理由啊!比如发现你妻子有了孩子,不过这个孩子不是你的!这个新情况新理由一定要猛,一般的是不行的!

没办法了,无论换什么理由,没到6个月都不会受理的,除非是对方起诉你离婚。你可以想办法让对方起诉你。

我比较赞同shiyuhong7的回答

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婚的,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