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信用证规定日期提前两天发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1:11:58
我们客户信用证上规定分两批交货,一批在4月30号,一批在5月20号,但是因为船公司只有周一的船,我们只能按排在最近的4月28日和5月19日,想问一下,这样算单证不符点吗?
多谢各位帮忙,确保安全我补充上客户原条款:FIRST HALF SHIPMENT ON APRIL 30.2008,THE BALANCE ON MAY 20,2008 I/O STATED

我想 你是不是可以让船公司给你出提单的时候开4.30和5.20

1。船公司是不会接受把签发日往后推的。

2。你的信用证本身条款就是陷阱,你们拿到就该提出修改。现在只能按不符点出单,银行先拒付,你们再联系客户赎单吧。

不能开延期提单或者是顺签提单,查出来就麻烦了~~

关于交货日期,信用证上一般是规定LASTEST SHIPMENT,而不是恰好在哪一天交货,再确认一下信用证,如果规定的是具体的哪一天,趁还没有发货,立即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

你灾仔细看一下信用证,是不是这是最晚装船日期,一般没有规定哪一天的,因为有的船公司不是每天都开啊!

如果你仔细看了还是没有错,那就得改信用正了

一般可以开延期提单,但是不明白你们信用证条款怎么定的????????一般情况下不是应规定于“X月X日之前”交货吗???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刚好于某日交货的信用证,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