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国企试用+实习期一共为一年 ,违法么,我要怎样保障自己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7:21:03
马上要签协议了,可是面对对方提出的试用+实习一共一年 很不满,可是怎么能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
根据新劳动法,显然是违法的,可是国企好象不按制度办事,我该怎么办呢
对方提出 1年内 每月到手 500 转正2000
那明天就要签约了,就算现场提出质疑,人家也不会理睬,一定是爱签不签的态度。对于 1年内的待遇,虽然不满,可是想想转正 ,也就那么地了。
什么部门可以检举呢

这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啊,第一年内500每月,连北京最低标准的没达到啊。就算签了合同,合同的部分条款也无效!

国企一般不太可能这么制定合同,你要确定是否写明了试用期+实习期为1年,而且合同时1年一签,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少于正是工资的80%。如果是真的如你所说,作为国企,顶风作案,其人力资源部部长可以去补补课了。

不干就行了..这样的待遇干个毛..叫他去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