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我与继父间)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54:58
我母亲与继父于2000再婚,再婚时继父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婚且独立(不住一起),今年我和我妈贷款买房,房屋产权证上写产权是我妈,我是房屋共有人。由我和我妈共同付首付、还贷,继父不承担任何费用。我刚毕业工作,一直和我妈、继父住一起,想问下:
我对此房有多少的继承份额?我的两个继兄对此房也有继承份额吗,多少?
房产证上注明我是房屋共有人能起到什么作用?能比继兄有多少优先权利吗?
如果我母亲走后,我想拥有此房全部产权,就必须让我的继父、继兄一起写声明并且要第三人或去公证吗??
另外,我继父婚前有一套房,让他大儿子住,他过来住和我妈再婚后由我妈对立承担购买的房,双方(包括我继兄)说好他的房我不能要,我妈买的房他两个儿子不要,口
(上面没写完)他过来住和我妈再婚后由我妈独立承担购买的房,双方口头协议他房我不要,我妈房他两儿子不要,现在他想卖我妈婚后买的房,这样,卖房钱就是我和继父继兄都有份吗??
请大家帮帮忙,觉得继父什么都没付出,却想得到,有点小过分。
可不可以说的具体点啊

从法律的角度说,你母亲与你合买房子是一种投资行为。她投资于房产上的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你母亲个人单独所有,就只能算是与你继父的共有资产,这样投资的房产而获得的对房产的应有的部分产权是与你继父共同所有。
对这套房子,你享有你投资的部分,还有你母亲和你继父共同所有的产权中的属于你母亲的部分,当然这是在你母亲不用遗嘱转赠他人的前提下的。
我建议你在你母亲健在时与你一起办理公证,申明你对该房的部分所有权,同时办理你母亲的对房屋的产权留给你的遗嘱公证,这样你就拥有该房的绝大多部分产权。当然如果你继父能办理公证,将他对该房的产权的法律授予的权力赠给你或你母亲,这样你就能获得该房的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