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28:53
我在公交车上丢了手机,是被小偷偷的,请问工交公司或司机是否有责任赔偿,另外丢失后我报了警但警方一直都没有回应是否有不作为的责任.
到底是该听谁的呢?

1、公交车没有赔偿的义务,因为你和公交公司签订的是运输合同,并没有为你随身携带物品保管的意思表示。而且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是你自身的义务,所以无法提起赔偿。
2、警方不构成不作为,不作为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首先警方不在现场无法履行其义务,其次没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
通常,这种事情你只能自认倒霉。另外,一楼的,不是我说你,作为一个律师怎么能说不负责任的话?难道希望lz跑公交公司警察局大吵大闹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