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这个案件,都涉及到那些法律,都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1:37:49
苟某和朱某是普通朋友关系,
一日,苟在街上喝醉了,正好见到了朱,苟的酒德不好,见到了朱,就和朱动手动脚的,当时朱遇到了烦心事,心情不太好,见到苟喝醉了,就生气的说:“你喝醉了,别烦我”。苟见朱说话态度那么差,就开始骂朱了,由于是在大街上,朱当时一急,就和苟厮打起来,刚打就被围观的人拉开了,两人都被拉走了(分开了)
由于当时苟吃亏了,回到家中就和朱打电话,说在某路口等你,你过来吧。
朱接到电话后,就叫上好朋友章,携带东西过去了
到后,3人就打了起来,朱利用东西把苟打晕了过去,后经鉴定,苟为轻伤
请问,在这个事件中,3人都要承担什么责任(包括民事、刑事)

1、朱、章构成故意伤害罪,两者为共犯,朱为主犯,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等;
2、由于三方均有过错,对三方受到的实际损失,由三方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物品损毁、医药费等。从上述案例来看,朱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要大于章、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