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分房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13:54
我是2000年与丈夫结婚并落户到丈夫家。丈夫家是一幢三楼三底的私房,只有土地证。我落户后,与丈夫独立立户,公公婆婆与小叔独立立户。02年生了女儿,现在我家的户口本上是三个人的户口。05年,小叔成家,经村里的领导公证,将三楼三底的房子平分给我丈夫和小叔两家。现在听说年底房子要拆迁,我和丈夫打算离婚,期望能多分些房子(因为是建公共设施,拆迁费不多的,只能这样来补贴了)。不知道可不可行。
(我和老公、女儿都是城市户口)
我问的不是拆迁费的问题,而是房子拆迁后,政府会将新建的公寓房以极优惠的价格卖给当地村民,当是在面积上会有一定限制。如果我和老公离婚的话,是否有办法可以多买些面积?

国家拆迁补助是针对被拆房屋补的,与户口无关,只与房屋的产权有关。既然将三楼三底的房子平分给你丈夫和小叔两家,那么拆迁补助也只有一家一半平分,不可能哪一方多得些。但你可以通过《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从你与你丈夫的共同补助款中多得些,这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