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但开票单位误开金额将发票作废,需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56:26
我公司己将发票认证抵扣,可开票单位误开金额后,把发票作废处理,我公司要怎么处理呢?我打电话给税务局,他们说,我只要做个进项转出.我到网上查了答案很多.可我应该要怎么做呢?如果做进项转出又因如何做账呢?请高手指教,谢谢啦...帮帮忙啊
就是发票金额开错了,我们老总把发票拿回去,对方就收回作废了,没有和我说..如果做进项转出又应如何做账?分录?

问题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票,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票已经作废,在本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处理,那么,在这个月可以重新再开正确发票,购货方接到重开发票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

补充:既然你们老总把发票拿回去,对方就收回作废了,那就应该没有做进项税额抵扣,不存在转出,因为你没有发票联和抵扣联你没有依据做账务处理,但是,你在将发票退回之前如果已经做了进项税额抵扣,那么应该把错误的发票拿回来才能做进项税额转出。(既然已经认证,发票不能退还给开票方,开票方也不能收回作废).

没看懂,你已经认证了,对方怎么再误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