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省份证丢了,临时省份证 能办暂住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3:24:50

公安部制定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能啊

不能

可以的

应该能的,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