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1:56:58
我的合同是在2008年2月底到期,中间这段时间里,单位没有提出续签合同意思,直到2008年4月份才提出来续签合同,也就是空了一个多月,我是到现在还在老单位工作的。
现在我找了另一家单位,不想和老单位续签,和领导沟通后,他说要找到接替我工作的人之后才可以走。我想问,以我的情况,难道不可以直接交接完毕就离开吗?领导还说,不管单位还是个人不想要续签,都要一个月内通知才可以离开什么的。我的工作是出纳兼办公。
就是现在领导连人都有3天没有碰到了,我说给1到2个星期交接的时间,让他们马上到网上找人接替的。

按道理说交接完就可以走了,因为你的工作性质,对方也并没有恶意,只是希望你多带新人,(有些东西不是交接完了就没有问题的)。
既然你们没有多大的矛盾,我建议你好聚好散嘛。人道主义,这样你做人就没得说的了。

因为我们单位有个女的,说走就走,就给2天时间老板,虽然是合同到期,交接就2天时间。到最后,好多东西都很乱。遭人狠一顿说,那何必呢?是吧!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不负责任。前面干得有多好都没用了。

有感而发。希望你可以换位思维,大家协调好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