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一家三口,被六暴徒用木棒打了,经公安局法医鉴定造成一个伤,两个轻微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30:42
请问罪犯会判什么罪?现在只有主犯被羁押,其余没事!为什么?还有就是现在法院叫被害人从新到医院做鉴定,这是为什么??是法院不相信公安局之前的鉴定吗?这样会对被害造成不利的影响吗(现在鉴定不有一点晚了么?)????为什么法院还要被害人到医院从新做鉴定?我就不明白,难道法院还有一套鉴定方法?还是之前公安局的鉴定无效吗?现在又想榨老百姓的血汗血??他们(政府单位)再小的事是大事`我们老百姓再大的事是小事?对么??
这事一年多了,法院会什么时候判下来?
望了解法律的达达详细解答小子心中的郁门~~,小子在此谢过!!

轻伤一般不作刑事处理,检察院不会提起公诉,而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所以对违法人员只进行治安处理,即处以拘留、罚金等,受害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法院要求重新做鉴定,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伤残等级,以界定违法和犯罪。这是基于法律上的。
当然也不排除你说的那种可能,这年头、这世道,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造成轻伤以上的,加害人会受刑事处罚
轻微伤的一般不会受刑事处罚,但可要求民事赔偿

首先你要弄清楚法院让你做的是什么鉴定,是伤情鉴定 还是伤残鉴定,如果是伤情鉴定说明对方不服,如果是伤残鉴定是法院要对你进行赔偿判决提供依据的!!!

把那六个人全部干掉,这年头,相信有谁会给你满意的"公道"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