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属于刑事案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6:35:45
我先说一下事情的经过:我们村集体的矿山,之前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某一老板承包经营,就是原矿主.我们村民知道后决定收回属于村民的矿山,想从新公开招标.谁知原矿主叫来几百人,企图恐吓,我们村民与他们理论,谁知对方就动手将我们某一出面的村民打伤,其中之一村民为救被打的村民被打至重伤.我们村民见状愤怒非常,混乱之中也将对方打手其中一人打伤,最后送院治疗.事隔半个多月,公安局居然进村破门抓人<大白天的>,还吓到小孩子们.公安抓了2个村民,在拘留其间,说因为是刑事犯罪分子,未判刑不能探访...请问,这起事件属于刑事案件吗?为什么对方几百人来恐吓,公安却没抓他们呢?我们村民又应该怎么办?

在打斗中已经有人受重伤,就已经算刑事案件了,当地公安部门没有去拘留对方可能性有很多种,当然也不排除同流合污的问题,如果真是这样,你们可以向上级部门反应,就是不停的上访,可以直接向省公安厅上访;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故意伤害,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公民在权利受侵害时,而公安与检察机关又不予立案时,自诉的权利。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别进来.
当然属于,因为你们村民被打成重伤,应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公安局不给你们立案,你们可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查证属实后,会通知公安局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