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属于功利境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8:42:44
如题...
再帮分析下写有关功利境界的文章应该怎么写?不要网上载的或者抄的!拜托了!

阁下提这个问题,大概是问“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自然境界还是功利境界。这就必须追溯到冯先生的原文和相关思想了。
在这之前,先将“财”的本质说一下。“财”,一方面是衣食的象征,另一方面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最后还是享乐虚荣的工具。“人为财死”,并非是敛财癖,关键是钱财背后的东西。
冯的境界划分,依据的是一个觉字。觉的不同,决定了境界的层次。鸟是没有意识的(至少目前来看,是这种结论),因此“鸟为食亡”,是鸟的不自觉的本能。“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他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符合冯先生的定义,因此是没有争论的。
至于“人为财死”,这个应该来说,就复杂一些(搞复杂,也是专业人士吃饭的家伙)。如果此人是处在极度的饥寒之中,人对衣食的需求的本能冲动占据了他全部的心思,因而对衣食的象征“财”不思考的去夺取、乞求。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是属于自然境界的,同样是无可厚责的。如果此人的争财、敛财的行为是有自我意识明确参与,目的是获取社会承认,是个人的享乐与排场,那么应该归于功利境界。
最后,我补充一下个人对冯先生的这个哲学概念的看法。这个概念主要是依据于人的内心修养的,但是人的内心并非可衡量的东西,也同样不是稳定不变的东西。他自己也承认有简单化的弊病。因此他的提法,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人们对自己的反思,在不断的挫折中培养自己的心性。这种方法若真用来评论,其实是比较迂腐的。比如说,如何定位郑成功?这位民族英雄威武不屈,忠君爱国不算,更能收复国土,扬我志气。但是他同时血腥残杀,又在事实上制造自家王朝的割据势力。又怎么评论冯友兰自己,他在文革期间,背叛良知、吹捧领袖,又该给他留下什么位置?

至于关于功利境界的文章,你指的是高考作文吧。我没什么话说了,只是提醒你绣花的时候,不要走死胡同就是了。如果不是高考作文,还是直接批判这个概念会深刻真实。

不属于

沁园春 词 和毛主席《雪》原玉
漏夜狂风,几处花飞,几处絮飘.概春秋溘逝,百年短暂,漩流历史,无尽滔滔.厦舞虹桥,车飙云路,此刻英雄策划高.舒怀抱,攥鼠标点击,都是妖娆. 红尘生活多娇,累星宿神仙竟折腰.看这边上帝,也来传教,那尊玉佛,试解离骚.老子包容,千秋同道,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