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有多大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17:22
我妻子上班途中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前方有一老大爷在人行道上突然横穿马路,躲闪不及撞上了,已鸣笛并有刹车,刹车距离现场有3.9米。我妻子和老大爷都骨折了。老大爷更重一点。老大爷一直说自己是62岁,但交警出的责任认定书却是显示的50岁,而且判定我妻子是主要责任。老大爷家属除了医疗费之外还向我索要不菲的所谓误工费(老大爷是外地民工,在建筑工地打工。而且是在工作世间人出的事故)。请问我妻子该负主要责任吗?对方向我方索要误工费有法理依据吗?我方该给付吗?

你好
现在根据民法 如果 你们是正常驾驶的话 行人自己导致违规的话 可以拒付 医疗费的 况且你还是电动车
前一向出台了一项法则 如果汽车在正常形驾驶的情况下 行人横穿马路 导致受伤 驾驶者 可以不承认责任

当然 可以稍微在道德给点钱

给多给少 那就看你们了

希望 你们完美解决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