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必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22:56
父母有两片房子,在跟大儿子分家时,大儿子要了一处房子,是在本地的村办事处公证的,大儿子的户口已经分出去.那处房子已经是他的.证上说是另一处房子是小儿子的.目前小儿子还未结婚,是和父母一起住的,户口户主是父亲的,家里有的是公证时的复印件.但是家里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名字也是父亲的.想咨询一下,当父亲过世后,这张公证不知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一套房子是不是就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小儿子的了?大儿子是不是还具有继承权?户口本上还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大女儿的.是不是也是具有继承权?母亲健在,不过后事不好说,想问清楚,还要不要现在过户,把房产证办成是小儿子的?有没有必要过户?若过户怎么样花费最少?
拜托朋友们给予帮助!
请求大家帮助!!
如果这张公证有效就不用过户了是不是??
那么母亲还需要再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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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张公证有效就不用过户了是不是??
那么母亲还需要再公证吗?
没必要!农村房子又不值什么钱啦!再说还是要给老人养老的。这个房子反正小儿子还是有继承权的嘛!最好是叫小儿子自己去再赚钱,自己买一套房子。
母亲、大儿子与女儿都有继承权。
没必要
当然要拉,若以后发生产权问题着就是证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