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父亲债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55:17
第一,父亲欠了别人的钱 大概10几万,因做买卖带利息借的,现在赔光了.没有任何能力偿还.
第二,钱是爷爷从老朋友的女儿那里借的,带利息,并且偿还了一部分利息.有欠条,并且爷爷是中保人,还写过如果换不起拿爷爷的房子抵.爷爷是退休教师每月1400收入<农村>.
第三,爷爷的房子是 两个儿子和 3个女儿拿钱盖的,并且没有房产证.
第四,父亲在两年前为我买了一个房子,房子是我和前妻结婚时候买的,是前妻的名字.现在离婚协议中写的房子归我所有,前妻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和房屋合同被对方抢走.

我要问的问题是
1对方起诉,法院会怎么判,能不能把爷爷的房子判给人家,或者让爷爷每月拿工资偿还多少.
2爷爷的房子如果被判给人家,如果不够偿还债务,会不会再起诉,判我的房子,或者调查我的房款来源,处理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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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就要开庭了 ,也不知道对我有帮助没 .但是谢谢你们 回答的都很好.但是只有一个人可以加分 我也不知道该给谁,我知道你们不是为了分 而是为了帮助我.谢谢!让大家投票吧,分到底给谁.

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⑴ 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⑵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⑶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⑷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⑸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⑹ 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⑺ 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所以您所说的这个借款合同中关于房屋抵押的条款是无效的.
但是由于您爷爷是担保人,他会跟您父亲对这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他们两个一块还钱.如果您爷爷和您父亲都没有足够的现金还钱的话,可以和对方协商或向法院申请分期还款.如果您爷爷的房屋是他唯一的生活用房,那么将不会被"判给人家".
您的房子由于房产证上是您的名字,所以是您的财产,和这个借款合同无关.

一、如对方起诉,法院判决你父亲偿还对方债务,但不会把你爷爷的房子判给对方。
如果认定你爷爷保证担保成立,可以要求你爷爷偿连带还该债务,这样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你爷爷的房屋,但不能直接在判决书中判决用你爷爷的房子抵债。
二、如果判决你爷爷连带偿还债务,可以执行你爷爷的房屋代为偿还。但不能拿你的房屋偿还,除非证明你房屋是你父亲为规避该债务而采取的隐匿财产的行为,但要认定比较难。

1对方起诉,法院会怎么判,能不能把爷爷的房子判给人家,或者让爷爷每月拿工资偿还多少.
答:会的。

2爷爷的房子如果被判给人家,如果不够偿还债务,会不会再起诉,判我的房子,或者调查我的房款来源,处理我的房子.
答:不会的。

1、你父亲作为债务人,要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你爷爷是中保人,也就是保证人,如果你父亲不还账,你爷爷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2、因为你爷爷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房子是不能抵押的,因此,抵押权是不生效的。

3、如果,对方起诉的话,必然会以你父亲和你爷爷为共同被告。
如果真是这样,就应当以你父亲和你爷爷的所以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但要为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