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文曲星维修的质保期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9:39:12
我的文曲星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三包期限,但是仍然可以付费维修。请看文曲星官方网站上给的《文曲星电子辞典类维修收费标准》(http://www.ggv.com.cn/service/fei.htm)的注释部分第2条,“公司对维修部分质保3个月”。
好了,下面叙述我的问题。因为文曲星主板出现故障开不了机,我于今年2月1日去找文曲星售后维修点换主板,但用了仅仅2个月,即在今年的4月1日,又出现了相同的问题。我把文曲星又送到了那个维修点,他们说:“这是在质保的3个月内出现的问题,我们会去给你免费修的,但是质保期限不会因此延长。”也就是说,如果6月1日我的文曲星因为相同的问题又坏了,尽管距离我最后一次维修(4月1日)只有2个月,他们也不给免费修了,要修就得再交120元。
请问“在维修后质保期内出现相同故障,质保期不顺延”这个原则是否有悖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万一有不负责任的维修点拿几个破的旧主板来回折腾,以此欺骗消费者呢?
谢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按3个月延期,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四部委1995年8月联合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修理者应当屡行下列义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的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是使用30天以内.以后就要交钱.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三包期内送修的产品,必须保证能使用30日以上,如果使用不到30日又坏了,尽管此时已过保修期,修理者仍应当继续承担修理义务,免费修理。
其实就是说文曲星想钻法律的空子.玩文字游戏.有点误导,先不管那个,但一定是使用30天以内.

我以一个文曲星爱好者来回答一下:
首先,你是因为相同问题,有一条这样写到:公司对维修部分质保3个月,相同故障再次维修时,必须提供维修凭证。
所以,你可以无条件找他们维修,如果不肯免费维修,你可以找ggv的客服联系,我相信ggv的客服的,毕竟我都用这么多年文曲星了.相信你能从ggv的客服那里得到满意的答复.

符合消费者保护法的 规定!
但是要扣除他给你维修所占用的时间!假如说他维修占用你2周时间 保修期就应该往后顺延2周!

打电话给3.15的,把事情搞大他们会免费给你修的!
我试过,好用!他们是商人,赚钱第一位,他们不会为一个人把生意搞砸的!
例如 我装宽带上网,钱交了10天还没人给我装,我打省网通的投诉电话,第2天就给我装上了!第3天还做客户回访,问我网速快吗?装宽带的人服务质量好吗?都给孙子一样!

可以修的吧,就是要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