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华盛顿公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53:10
就是恐怖宠物店里D伯爵说的那个
“从常见的猫和狗到游走于华盛顿公约边缘的动物,应有尽有”

华盛顿公约
开放分类: 法律、机构、野生动物、国际公约、野生植物
【中文名称】华盛顿公约
【英文全称】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英文缩写和简称】CITES
【全名】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
【简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因为该公约系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廿一日在美国首府华盛顿所签署,所以俗称:华盛顿公约。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正式生效。至一九九五年二月底共计有一百二十八个缔约国。该公约的成立始于国际保育社会有鉴于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对部分野生动植物族群已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而为能永续使用此项资源,遂由世界最具规模与影响力的国际自然保育联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IUCN)领衔,在一九六三年公开呼吁各国政府正视此一问题,着手野生物国际贸易管制的工作。历经十年的光景,终于催生出该公约。

该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该公约的附录物种名录由缔约国大会投票决定,缔约国大会每二年至二年半召开一次。在大会中只有缔约国有权投票,一国一票。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某一物种野外族群濒临绝种,但并无任何贸易威胁时,该物种不会被接受列入附录物种。譬如中国的黑面琵鹭就无贸易的问题,纵然是族群濒临绝种也不会被考虑列入华约的附录。

缔约国大会除了修订附录物种外,也讨论各项相关如何强化或推行华约的议案,譬如各国配合该公约的国内法状况,检讨各主要贸易附录物种的贸易与管制状况,对特别物种如老虎、犀牛、大象、鲸鱼等之保育措施进行讨论与协商,其它会议事项包括改选、调整组织与票选下届大会主办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