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像律师一样为人辩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29:18

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允许的,比如,他的职业虽然是法官,但在其他法官审理的案件中,如果有当事人是他的兄弟姐妹或父母等近亲属,他就可以以公民的身份为他的近亲属作代理人进行辩解了。

不可以,法官是听取律师或者公诉人的理由或者辩解的,他本人不能为任何一方辩解。同时,担任人民法院的法官是不能同时再兼任律师的。
但也不是绝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