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21:58
事情经过

2008年3月21日,我从喀什做火车来到阿克苏,看望亲戚和朋友。
当天晚上,一个朋友由于工作调整,将要到哈密工作,和阿克苏的几个朋友一起聚餐为其送行,喝了少许的酒。
饭前,就给大姨家打电话,说好聚餐结束后到她家去。我原本就打算当天晚上就住在我大姨家的。
聚餐活动结束后,我将朋友们一一送到车上,并嘱咐出租车司机送到什么什么地方、要注意安全等,朋友要我住到一个招待所,说房间都开好了,但我已给大姨说好,不去不合适,所以还是决定去大姨家居住,于是打车到了****家属院。
一进院门,我是靠右边往里面走的,看到前面有个人,摇摇晃晃的、一步一停的在往里走,看样子就像是刚从外面喝完酒要回家的人,当我从后面快走到他跟前的时候,基本上与他并排了,他突然问我:“你找谁”? “我找***”, 我回答。他说:“这个地方没有这个人”。我一看他喝多了,就不想和他纠缠,就绕开他走,边走边语气平和的说:“他们家就在二楼呢”,说的同时,我还用手指了一下二楼。当我正要从他旁边绕过去直接进单元门的时候,他直接迈向我这边,伸手抓住了我的衣服。我一看,他确实喝多了,就很和气地说:“***他们家就在这里,请你放手”。这时,他不但不放手,还使劲抓我的衣服,尤其是用手抓住我的衣领,抓得我喘不过气来,还用恶狠狠地语气说:“这个地方没这个人”,就是不让我过去,不让我进单元门,我再一次的给他说:(当然,此时的声音大了起来)“我来找***,他家就在二楼”!我刚一说完,他抓我衣服的手狠狠的一使劲,把我的衣服给扯烂了,紧接着,就一拳打在了我的脸上,我当时很生气,但看到他喝醉的样子,还是忍住了,我高声的说:“你不要打我的脸,你不要打我的脸,***家就在二楼,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反复说着这几句话,希望他能被我吓倒,他不但不听,反而又往我脸上打了两拳,打在我的鼻子上,我一看鼻血流了出来,衣服也被他扯烂了,非常生气,一激动,就还手打了他,一拳打到他脸上,他就倒在地上了,我上去就往他的臀部上踢,这时他嘴上却不停的说:“哥哥,不要打我,我是***的领导,不要打我,我是***的领导”。我很气愤但也纳闷,刚才他还说没有***这个人,现在又说自己是***的领导,正在互相殴打时,周围来了人,包括我大姨,大姨在劝我,也有人劝他,并把我们拉开了,感觉不一会儿,派出所的民警就到

如果你将他打成轻伤以上是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如果是轻微伤可能会受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如果他没什么事,也不用治疗的,那么你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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