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强迫卖淫者是否可获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5:41:46
如果报案,罪犯罪名也成立,那罪犯财产会没收,这样的话谁来赔偿受害者。。。如果私了,在法律上会有什么问题,受害人可以在不报案的情况下要求赔偿吗?请懂得律师帮帮一群无助的人,她们不想因报案被暴光

强迫卖淫是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为强迫卖淫的行为给被强迫卖淫者造成物质损失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你好,不管报案与否,都可以要求赔偿。赔偿后不涉及受害者的任何责任。
如果在公诉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先保证民事赔偿后再执行罚金或者罚没财产。
建议先私下尽可能争取能拿到手的赔偿,之后如果不满意可以走公诉程序。

其实你所说的案件在现实中是有很多事实案例的。至于被迫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的确定是无罪,而且只要能够证明,是可以作为受害人一方,完全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保护受害人的隐私权力,而不会被曝光。而且可以明明白白的那到应有的赔偿。所以,我个人认为你私了不如公了,因为公了是有一定保证的,而私了,你们作为受害人,作为弱者,很容易吃亏,而且很容易再次上当受骗和遭受他们的再次不法侵害。

强迫卖淫已是犯罪行为,在公诉案件中你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在保证支付她们的赔偿金后才执行没收财产(因为她们现在是债权人)。如果你决定私了,那也可以,但你会让更多的女性继续受害而对方却得不到任何的惩罚,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对方极有可能会不支付赖账,正是因为其抓住了你们怕暴光的理状态!对于这种案件你大可放心,公安机关和法院会帮她们保密的,会不公开审理案件!不能这么容易放过这些犯罪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