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上对与服刑期满的离退休员工的待遇有什么规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1:51:46
迫切请求各位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大侠帮助。
我的一位亲人原工作单位是某省会城市的工会,已经退休享受正常的退休待遇。
后来因事被判有期徒刑4年,因为服刑表现较好,大概将提前半年释放,他的原单位到监狱里去探望的时候,带给他一份通知书,大致内容是说他释放后退休待遇是要停止的,单位会根据情况给他一些生活补足一类的。
但是他当时的辩护律师曾经告诉他,好像法律中关于离退休人员刑满释放的待遇应该是恢复原待遇水平。
而他原来所在的工会好像是参考公务员执行,离退休的待遇也不是进入社保的,这样的话,他的待遇究竟该怎么处理呢?
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规定吗?
谢谢,不过可以再提供一下具体的法规依据吗?

工会的行为是为法的。
退休后你的亲人和原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理由说他释放后退休待遇是要停止。而且工会是群众性法人组织,和公务员没
半点关系。
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告他。百分之百会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