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一些基本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01:36
我是五年级学生,告诉我一些跟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就OK啦!急求,明天队会要,两三条就行,谢谢鸟!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对于你们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这几个:
不满14周岁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就是说不按犯罪处理,不判你刑。只把你放到少管所,或者让你家长管好。
如果你十四以上,十六以下,你就可以干除了楼上说的那几种罪之外的任何一种而不用负刑事责任。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还有女生,如果你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女生,你可以即满足自己的性要求,又可以说那个人是强奸,注意,楼上说的那个奸淫幼女,是不管你是不是自愿的,只要他和你有性关系,也不管他知不知道你十四岁,一律视为知道哦。多么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