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高手指点下 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43:20
现在是不是有这样的法律新规定 事情是发生在2006年3月, 因失火造一个受害人双脚粉碎性骨折法医鉴定八级伤残 就是只有一个受害人 , 肇事者他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很急!!!谢谢好心人帮助。
不是我失火啊老大. 还有就是在2007年出台的新法律规定,2006年的案子是按2007年的新规定执行吗?2007年是不是出台了 由于失火没有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就没有刑事责任?这条??

不急,慢慢说。是不是你失火了,但没烧死人,那人跳楼摔了?
你构不构成犯罪,不光看有没受害人,还得看有没有烧钱啊。就是有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啊。
如果你造成财产损失,到了刑法失火罪规定的程度,那就构成该罪啊,如果没有什么财产损失,人也没死,就摔了腿,那肯定不会让你负刑事责任的。
但话又说回来,你说的是失火,但鬼知道你是失火还是放火,或者根本不是你失火,而是意外事件。所以这些也得搞清楚,这是主观要件。在主观要件搞清楚了的前提下,再看搞死人没,多少人,烧了东西没,值多少钱等客观要件。
对,不是你失火,是你的腿断了.
06年的事按06年的法律,如果07年的法律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可以依07年的,这是刑法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但如果不算刑事问题,那我也搞不太清楚,一般应该依当时的,即06年的。

是否构成犯罪不受害人的多少的限制,如果其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注重主观性和造成的后果为依据,处罚就是根据违法行为与实施人的主观意志和造成的后果为主要标准.失火罪,当然是过失,就必然相对与故意纵火处罚要轻."只有一个受害人 , 肇事者他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是提问者的误解,可能是,因为失火造成的后果不是很严重(八级伤残不能说很严重),肇事者主观上是过失,所以应该符合<<刑法>>13条但书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相应的民事责任乃要负的,如医疗误工费等...

你的问题我没怎么看懂,但是没有规定,失火罪就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最新的刑事方面的规定和解释。至于肇事者追捕追究刑事责任,要看失火有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仅仅一个人受伤是不能判定的。

没有解决不了的事.万零一次便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