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超标电瓶车51前在哪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37:12
我刚买的电瓶车,2000多元,不用说也是超重,超速的。听说51前买的去登记后会发一个临时牌照,可以在3环路外骑,请问在哪登记啊?我打电话问了下,交警4分局和1分局不办理,到底是在哪登记啊~~麻烦把登记单位和登记单位的电话给我说下。

目前成都市只有二、三、五分局还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业务,这几个分局上牌照的窗口十分忙碌。
  成都市交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八项规定
  一、我市新增电动自行车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总量控制。

  二、未取得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禁止在我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三、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0月31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我市已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免费实行安全检验、换发牌证。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换发牌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换发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自2010年10月1日起不得在我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四、2008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且未办理登记取得牌证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不得在我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各区(市)、县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只能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划定区域的道路上行驶。

  五、在城区道路上停放电动自行车,必须进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停车场(点)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车费。禁止在道路上乱停乱放。

  六、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取缔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依法严处电动自行车侵走机动车道、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违法停放等违法行停行为。

  七、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责令其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给予处罚。

  八、本通告自2008年5月5日起施行,过去本局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适用本通告。

  《无牌电马儿5月5日起禁入三环》后续

  车牌是否终身使用?还在制定

  从5月5日开始,成都交警将在全市设立多个检验、登记点。此外,新车牌是否是终身制,在2010年以后车牌又如何管理,新行驶证的式样等具体内容,目前正在制定中。

  新牌照

  拟分两种颜色绿牌进红牌禁

  在成都交警支队上报给交警总队的牌照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