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押金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9:39:37
我于2006年出国。当时交付中介费¥14000,押金¥10000.00。合同上写,押金是必须是在满期三年后,予以返还。
但是我提前回国了。但是很多和我一样提前回来的人,都要回押金了。不过他们是其他的中介。 因为听他们说押金这样怎么怎么不合理。。。
所以我也想去要这个押金,可以吗?有没有什么机构或者规章可以协助的?
我2006年和出国中介签订的劳务合同月薪是USD400.00,押金交付了¥10000.00,是不是不合理呀?劳务合同上面写押金为“履约保证金”,那如此说来就要全部被扣了?因为劳务合同上面写,“押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三年期满押金予以返还。”人民币升值太厉害,根本不可能在在国外做到明年...哎...

回答楼主的问题

所以我也想去要这个押金,可以吗?
可以要押金 由于你提前回国,需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所以你中介有权扣除一部分押金作为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 要看你出国前签订的《出国劳务合作合同》中的具体违约赔偿条款

有没有什么机构或者规章可以协助的?
劳动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
也就是劳动局监督的

如果中介不予退押金
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05年起,国家禁止外派劳务收取任何性质的押金,你正好过线,但是现在很多公司都还在收,你将自己的事情写成材料,连着押金收据一同传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派劳务中心投诉部,他们可能会帮你协调的,应该能拿回部分,全额拿回的希望不大,关键还是要你们人多,你一两个人个别情况就很难处理了

直接起诉就是.他们违规收取出国人员得押金.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照律师打官司.

楼上两位回答的加起来就比较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