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推迟发工资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1:27:10
我是爱立信实习生,本来待遇就少,他还推迟一个月法,请问这样违法吗?如果申请仲裁可以赚吗?没签合同,是口头协议

违法。
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就楼主的现状,提如下建议:
爱立信是一家大公司,你所在的可能是它的代理商或分销商,各方面制度还不规范,作为经营大公司业务的商家,确实不厚道。
通常情况下实习属于培训或实践的过程,因此单纯的实习不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但是,具体情况要看协议的内容,如果是支付报酬或临时用工性质,那么该合同则属于劳动合同,但如果是服务合同则不属于劳动合同。你反映的情况应属于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性质。实习期的劳动也应该受劳动法律的保护,这一点毫无疑问。实习期间,也应该签署实习协议,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确认,依协议行事。“到期不发工资”,你可以与该单位口头交涉,该继续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如实反映情况。由劳动仲裁机关敦促该单位发放工资。
“现在3个月的实习期已经满了,该转正了,结果它们又扯要等我们拿毕业证”,如果他们当初允诺三个月后给予转正,如果你在该单位实习期内没有违反劳动纪律,该单位应该办理转正手续,你是否拿到毕业证书与此无关。
建议你与该单位再行交涉,主动一些,不要有任何的畏惧,合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补充:是爱立信重庆分公司(总部)下属部门,属于爱立信公司自营的分公司,那么各项规章理应详备。如果涉讼,被告当是该重庆分公司,爱立信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楼主补充的第四点,我认为都不合法。即使走人,也应该发放工资以及承担一定的补贴,不能说走人,就这么让员工离职。如果当时没有任何的书面协议,最坏的打算就是按照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发放工资至你拿到毕业证书后转正,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

单位违法肯定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操作实务中,应当注意两倍工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
你的情况虽是口头协议,但可参照(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