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属于什么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9:43:51
我朋友与别人发生口角,动手打了别人,别人嘴唇被朋友打烂了,到医院缝了7针,我朋友没事情,这属于什么案件,会受到什么处理?

如果当时我朋友把他打了轻微伤,他到派出所立案了,但是我朋友找他私下解决了,他同意和我朋友调解,愿意撤诉。那么派出所还会处罚我朋友吗?
罚款500元合法吗?
我朋友和别人调解的时候,医药费花了4600元,事后又给了别人5000元,那么别人属于敲诈吗?
拜托各位给个详细的答案!

派出所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没有过错。
你朋友和别人之间调解属于民事案件,只要双方自愿,法律就认可。民事法律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

这就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查查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事案件

这种属于可调解性质的案件是可以和解的.
但需先告知处理案件的所属派出所民警.私了的金额和钱的转交都需民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