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广州有关流产假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59:37
我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现在怀孕了,公司说因为我没有上环所以不能休流产假,只能按病假处理!广州是这样规定的吗?
如果没上环,就不能休流产假吗??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15至30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节育手术常规》规定: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以上休假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节育手术常规》规定只是额外提供你参考的。